一、基本概念:

 

定义:亦称“危险评价”、“风险评价”。探明系统危险、寻求安全对策的一种方法和技术。安全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旨在在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前,掌握系统内可能的危险种类、危险程度和危险后果,并对其进行定量、定性的分析,从而提出有效的危险控制措施。可用事故率评价指标,也可用工效学方法评价,如通过业务分析、实验方法、模拟法、可靠性测定和动作时间研究等进行评价。

 

二、法律基础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2014年修订版)

第二十九条、矿山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、储存、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。

第六十二条、承担安全评价、认证、检测、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,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、认证、检测、检验的结果负责。

 

三、分类:

 

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不同分为三类:安全预评价、安全验收评价、安全现状评价。

 

(一)安全预评价

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: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、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。

 

(二)安全验收评价

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内容主要包括:前期准备;危险、有害因素辨识;划分评价单元;选择评价方法,定性、定量评价;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;作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;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。

 

(三)安全现状评价

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,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、生产工艺、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。

 

(四)专项安全评价

专项安全评价是在系统寿命期内(不一定是系统有效寿命期)进行的安全评价。其目标是多样性的,可以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,也可以是针对一个特定的行业、产品、生产方式、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。如“煤矿专项安全评价”和“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”是针对矿山的,“危险化学品专项评价”是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。

 

四、工作程序

 

安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:准备阶段,危险、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,定性定量评价,提出安全对策措施,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,编制安全评价报告。安全评价程序如图所示。



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图

 

 

1)准备阶段

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,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及工程、系统的技术资料。

 

2)危险、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

根据被评价工程、系统的情况,识别和分析危险、有害因素,确定危险、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、存在的方式,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。

 

3)定性、定量评价

在对危险、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,划分评价单元,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,对工程、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、定量评价。

 

4)安全对策措施

根据定性、定量评价结果,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、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。

 

5)评价结论及建议

简要地列出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,指出工程、系统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,明确生产经营者应重视的重要安全措施。

 

6)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

依据安全评价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。

 

总之通过安全评价可以达到企业通过查找、分析和预测工程、系统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、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、危害后果和程度,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,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,以达到最低事故率、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的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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